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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持有枪支

时间:2023-05-23 14:26:21

  2023年5月19日上午,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蒋晓丽受贿、国有公司滥用职权、非法持枪案。接下来将由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介绍相关事情经过,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被告蒋晓丽担任天水市政府副秘书长、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天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副总经理,为他人在项目承包、招标、项目资金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产743.9638万元;2011年至2018年,蒋晓丽担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尽职调查组组长期间,在收购新疆金盛沙沟煤矿、瑞丰沙沟煤矿的过程中,违反了职责,明知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收购煤矿整合,整合方案无法实际实施,收受巨额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公司非法决策,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1989年至2005年,蒋晓丽从他人处取得三支枪,直至案发。检察机关提出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蒋晓丽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院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姜晓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方和辩方在法院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姜晓丽在法庭上作了最后的声明,并表示了认罪和悔改。庭审结束时,法院宣布休庭,并选择了判决。

  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庭审。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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